湖北省肥料应用协会会费缴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02

根据《湖北省肥料应用协会章程》规定,本协会会员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为加强会费管理,合理收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结合会员组成情况,特制订本方法。  第一条会费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五)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

  根据《湖北省肥料应用协会章程》规定,本协会会员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为加强会费管理,合理收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结合会员组成情况,特制订本方法。

  第一条会费标准

  (一) 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0元;

  (二) 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三)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四) 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五) 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

  第二条交纳会费期限和办法

  (一)会员每年3月31日前交纳当年会费;

  (二)新加入协会的会员,自批准入会时交纳当年会费;

  (三)银行汇款

  开户单位:湖北省肥料应用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南湖支行;

  账号:031101040003963;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光谷八路101号

  邮编:430206;

  电话:027-86698627;

  手机:13207126280。

  第三条会费管理

  (一)按照章程规定,协会会费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秘书处的必要费用开支;

  (二)在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中,会员将享受优惠或免费服务;

  (三)协会严格按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支出。

  第四条其他

  (一)本办法经湖北省肥料应用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湖北省肥料应用协会

  2016年12月23日